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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30日前不采集无法参加考试,账号将被冻结,报名作废!

作者:admin 发布日期: 2019-05-18 二维码分享


二、采集原则


信息采集实行属地化原则。在岗在职会计人员在工作所在地进行信息采集;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进行信息采集;其他人员在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所在地进行信息采集。


三、采集时间


集中采集阶段为2019年4月20日至6月30日,集中采集阶段结束后,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纳入日常会计管理工作。会计人员个人信息如发生变化,应及时登录系统个人信息进行更新,新增会计人员应登录系统注册填报个人信息。


(注:2018年3月1日至 2019年4月20日已完成信息采集的仍然有效,无需重新采集)。


六、注意事项


(一) 本次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内容,系全国会计人员信息管理要求列示的.基本信息,采集人员必须真实、准确、完整填报信息,上传相关证明资料并认真核对。采集填报虚假信息的,将记入个人信用档案。

(二)采集人员完成信息采集后,方可办理会计资格考试报名、高级(正高级)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、继续教育学习登记、会计人才选拔报名等业务。办理以上业务时,个人相关基本信息将从“陕西省会计人员信息库”中自动调取,无需再次填写。

(三)“陕西省会计人员信息库”中的信息,将作为**会计工作者评选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、高端会计人才选拔等资格资质审查的重要依据。